北捷擬修法「禁食區」賣食物 議員批自打臉
民眾可在捷運站內,從台北捷運公司與民間合作建置的商店購買食物。(記者林承鴻攝)
站內「偷吃」挨罰今年252件 法規會建議此案備齊資料 決議暫擱
〔記者楊心慧、林承鴻/台北報導〕為增加業外收入,台北捷運近年開放捷運站讓業者設置Metro Corner微型商場,卻遭質疑違反在禁止飲食區販賣食品的規定,北市府提出修正草案放寬規定,未來在禁止飲食區可經營,但今年至十月底民眾於捷運「偷吃」挨罰件數為二五二件,有議員質疑於禁止飲食區販賣食物是自打臉,恐增加「偷吃」件數,此案昨於北市法規會卡關暫擱,民眾則有正反不一的意見。
根據《大眾捷運法》規定,旅客於捷運禁止飲食區內吃東西、喝飲料、嚼食口香糖或檳榔,可開罰一五○○元到七五○○元;北捷統計今年至十月底,民眾於禁止飲食區內吃東西遭裁罰數為二五二件。
贊成民眾︰站內買食物比較方便
記者詢問在站內買麵包的民眾,她認為能在站內買食物滿方便的,但對站內設置飲食攤位則無特別支持或反對,因為無論何處買的食物站內都不能吃;至於車站衛生,捷運公司應負責管理確保衛生無虞。
反對民眾︰排隊人龍影響行走動線
但民眾蔡小姐則表示,站內明明不能吃東西,不解為何要在裡面賣食物,根本是打臉自己。民眾盧先生則擔憂若有排隊人龍,恐影響行走動線,另外也可預料可能會有人偷吃,增加管理上的麻煩。
王姓民眾表示,捷運站販賣飲食較為方便,只要規則訂好、有罰則,於捷運站內不吃東西就好,如果在站內禁止飲食區也賣飲食,應可讓北捷有更多業外收入。
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報告時表示,考量旅客在禁止飲食區購買食品跟是否在禁止飲食區飲食無絕對關聯,且捷運並未規定旅客不能攜帶食物,為提供便利性修正條文。
游淑慧︰販賣食物 不會招蟑螂、老鼠?
台北市議員游淑慧質疑,過去北捷稱禁止於捷運站內飲食是為避免蟑螂、老鼠破壞捷運電纜線,如今於禁止飲食區販賣食物,就不會招來蟑螂、老鼠嗎?現今法規在捷運站也可賣食物,為何要修法連禁止飲食區都要販賣食物?原本捷運站內、非禁止飲食區已有店家販賣早餐,如今卻還要放寬。
北捷近年積極開發副業,於二○二二年三月在南京復興站開設Metro Corner微型商場,雖然北捷稱空間未設在禁止飲食區內並未違法,但為避免外界疑慮,市府提出修正草案,放寬在禁止飲食區販賣食品之規定;另外也將「台北大眾捷運系統附屬事業經營管理辦法」改為自治條例,該修正草案昨進北市法規會審議。
北捷︰非只有賣飲食 盼能多元販售
北捷公司總經理黃清信表示,捷運站長期宣導禁止飲食,但並非僅販售飲食,修改法條只是盼更多元販售。法規會召集人王欣儀決議,由於此案仍有疑慮,建議北捷備齊資料及說帖,在論述上面及例子資料要再更充分,和個別議員做說明再審議。
台北捷運南京復興站Metro Corner門市雖設在禁止飲食區外,但與站內並未完全隔開。(記者林承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