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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明拍板消防法增「職安專章」 各級政府應優先編列裝備預算

行政院明天將通過內政部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納入基層消防團體關切的職安專章。(資料照)

行政院明天將通過內政部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納入基層消防團體關切的職安專章。(資料照)

2024/06/12 19:47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明天(13日)將通過內政部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納入基層消防團體關切的職安專章。修正草案要求消防機關成立辦理安全衛生事項專責單位,並明定各級政府應優先編列預算,用於消防人員裝備器材等事項;此外,各消防機關執行安全衛生事項如有違規,經限期改善未改善,處3萬元到30萬元罰鍰,而義消得準用部分規範。

職安專章修法重點,包括成立中央安全衛生諮詢會,提出政策建議,以及各級消防機關應成立專責單位及人員,要求局長主持防護小組、擴大基層消防人員參與機制;同時,辦理特定項目及臨時性專案健康檢查等。為確保經費及資源充足,草案明訂各級政府應優先編列相關預算,用於消防人員裝備器材等衛生安全事項。

此外,為落實並確保安全衛生制度推動成效,各消防機關辦理安全衛生工作如有違規,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將處以3萬元至30萬元罰鍰;至於消防人員其他一般通用性保障事項,則仍適用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修正草案明定,各級消防機關建置安全衛生機制時,應將義消人員納入考量,提供義消必要安全衛生設施及設備,且義消人員若發生相關事故時,應做成事故調查記錄。

由於立法院屆期不續審,因此,行政院明天也會一併通過去年底送立法院的修正條文,包括業者若未訂定、未落實消防計畫而致人於死者,最重處7年有期徒刑;火災時如未指派專責人員提供相關資訊,最高可罰1000萬元,並強化吹哨者獎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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