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調查光電弊案起訴能源署人員 王美花:坦白講非常打擊經濟部士氣
經濟部長王美花接受本報《官我什麼事》專訪。(記者陳怡伶攝)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針對台南地檢署偵辦太陽光電弊案,起訴業者、前南市府經發局長以及經濟部能源署組長等15人。經濟部長王美花接受本報《官我什麼事》專訪時表示,當事人偽造應予以譴責,但這名同仁被起訴,「坦白講是非常打擊經濟部的士氣」,通案審查是跨部會研商後所建立的過渡期適用規則,不應被說成是圖利。
王美花表示,目前完整起訴書還沒有看到,不過就檢察官的摘要報告中,坦白講是非常的難過,因為首先在推動能源轉型時,確實有很多的規定要去克服,也有很多意見要去交流。經濟部本來就是一個服務產業、服務企業的單位,所以有任何的意見,不管是公協會,或是個別企業有任何投資障礙,其實經濟部都是開大門,大家都可以來跟經濟部交換意見,經濟部接收到廠商意見後就會跨部會協調。
王美花強調,如果是個案當事人不恰當去做偽造的話,絕對是要強力譴責,但是這件事起因於農委會(現農業部)在非常短的時間突然改變做法,造成眾多申請中的案子在程序已經跑完一半了卡關,主管機關說不再受理,其實是有違反信賴原則,那也引起廠商非常大的抱怨。
針對上述廠商反映的情形,王美花表示,後來跨部會去思考,廠商的訴求與抱怨合不合理,因此到最後才由經濟部能源署(當時經濟部能源局)去開會議決定過渡期間的適用規則,這是一個通案性的規定。
王美花再強調,至於如果有個別廠商有不當的行為,這個當然不能夠接受,但是並不能把這種通案的決定說成是圖利。
王美花表示,她時常砥礪經濟部同仁,經濟部其實是服務業,就是要為廠商解決問題,希望台灣要做到有先進國家的透明度,卻沒有先進國家的緩慢官僚,要做到有開發中國家的效率,但是沒有開發中國家的不透明度,才會為台灣創造好機會。
王美花續說,所以回到光電案來說,其實同仁一樣是秉持如此精神在做事,這位同仁是一個非常優秀的同仁,而且因為推動光電的事情非常多,他的工作態度是非常認真,而且常常沒有在管是否在加班,就是要把事情做完,而且是開誠布公來跟各界進行溝通的。
王美花坦言,「那這樣的起訴,而且對我們最優秀的同仁的起訴,坦白講是非常打擊經濟部的士氣」,經濟部同仁也可能會因為這件事,反而退卻、擔憂著,「那我是不是都不要做決策,我是不是都不要幫忙想方法」。
王美花表示,「我覺得這個不是台灣要走的路,所以希望我們經濟部的同仁大家還是要積極主動解決產業的問題,因為這個是台灣最重要的根本。」
能源署日前說明,本案起源為農委會(農業部前身)2020年7月28日增訂農變要點,規定小於2公頃農地不同意以用地變更方式設置太陽光電,並在同年7月31日即生效;後續經濟部、農業部及各縣市政府研商後,建立全國各縣市申請案「一體適用」的審查原則,「通案性」審查所有光電業者的申請案。能源署強調,政策上並無偏袒特定縣市、特定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