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災民免繳國保保費6個月 衛福部初估265人適用免申請
衛福部補助花蓮地震受災的國保被保險人6個月保險費,推估265人適用,不需特別提出申請,政府會自行比對名冊。(資料照,記者花孟璟攝)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因應花蓮地震,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副司長陳真慧今(30日)表示,依據「災害防救法」、「災區受災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補助辦法」,補助災區受災的國民年金(國保)被保險人6個月保險費,目前推估265人適用,每人可免繳每月自付費用1186元,且不需特別提出申請,政府會自行比對名冊。
陳真慧指出,行政院於4月3日公告0403花蓮震災災區範圍為花蓮縣,為協助受災民眾,衛福部依據「災害防救法」、「災區受災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補助辦法」,補助災區受災的國保被保險人6個月(4月1日至9月30日)保險費。
陳真慧說明,目前根據花蓮縣政府提供的死亡、重傷與住屋受災戶名冊,初步推估符合國保保險費補助的人數約265人,目前每人每月自付1186元,因此6個月是7116元,將由衛福部公務預算支應所需經費約188萬元。
陳真慧也指出,符合資格的民眾,不需要提出申請,衛福部會經由電子比對作業,針對符合各項受災救助金規定者,直接於保險費繳款單扣除其國保自付保險費。民眾屆時每2個月仍會收到繳款單,但上面會註明符合保險費補助資格可免繳。
社保司也提醒,除了此次震災災民將由政府自動比對符合資格者補助災後6個月應負擔的保險費外,其他國保被保險人如因經濟困難而無力繳納國保保險費,也可以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提高保費補助資格,符合資格者可提高保費補助比率至55%至100%;另有分期繳納、10年緩繳等彈性補繳措施。民眾如有國保保險費繳納或申請保險給付相關疑問,可以逕洽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專線電話詢問(02-23961266轉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