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體司機耍小聰明行賄600元 認罪獲緩刑
曾姓接體司機為為求業務順遂,行賄北市殯葬管理處第一殯儀館林姓技工;北院考量曾認罪且行賄金額僅600元,依法判刑同時給予緩刑機會。(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曾姓接體司機明知台北市殯葬管理處第一殯儀館提供亡者防腐、縫補等服務,都只能按規定收取法定規費,且亡者大體進館不收取任何額外費用;曾男竟為求業務順遂,行賄林姓技工,台北地院審酌曾男認罪,且行賄金額僅600元,依交付賄賂罪判他2月徒刑,緩刑2年,另要提供義務勞務40小時、完成法治教育2場。
判決指,曾男已知第一殯儀館提供亡者防腐、縫補、告別式前一日之大體淨身、著裝、化妝及告別式當日入殮等服務時,只能按「台北市立殯葬設施及服務收費基準表」規定,分別收取法定規費,且亡者大體進館不收取任何額外費用,台北市殯葬處職員不得藉故私下向亡者家屬或禮儀公司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曾男卻為求順利辦理大體進館、防腐、縫補、淨身、著裝、化妝及入殮等業務,2020年4月13日上午9時許,以600元行賄林姓技工。
北院審結,考量曾男於偵審時均認罪,且行賄金額僅600元,依交付賄賂罪判他2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法官另指他沒有前科,是因一時失慮犯法,且經偵審程序及科刑教訓後,已知所警惕,因此給予緩刑2年機會;另為敦促他尊重法紀,命他提供義務勞務40小時、完成法治教育2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