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冰島騎雪上摩托車釀死傷 旅行社從免賠變要賠635萬
2022/10/25 11:1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詹姓夫妻參加冰島旅遊團,騎雪上摩托車時卻發生意外,夫死、妻傷,最高法院維持更一審見解,認定旅行社應負賠償責任,判賠詹家人635萬多元確定。(示意圖)
詹姓夫妻9年前參加冰島旅遊團,騎雪上摩托車時卻發生夫死妻傷的意外,詹家人向旅行社求償977萬多元,一、二審都判旅行社免賠,但高等法院更一審指旅行社配合的冰島公司未提供符合安全使用狀態的雪上摩托車,旅行社也應負責,逆轉改判賠635萬多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2013年7月24日至8月7日,詹姓夫妻參加「昂齊2013北歐五國深度之旅15日」旅行團,29日這天,夫妻依旅行社安排,到冰島朗格冰川進行雪上摩托車活動,過程中,詹妻被拋離車體、左腳掌骨折,詹男則連同雪上摩托車摔落地,胸部被撞擊,導致心臟破裂死亡。
後來是領隊發現詹姓夫妻沒跟上隊伍,折返察看,發現詹男被壓在車下,送醫搶救不治,妻子受傷獲救。
詹家人認為,旅行社配合的冰島公司未提供符合安全使用狀態的雪上摩托車,導致丈夫死亡及使詹妻受傷,索賠醫藥費、家屬前往冰島處理事故的食宿費用、精神慰撫金等,共977萬多元。
旅行社解釋,活動開始前,冰島當地教練、導遊及領隊除說明駕駛方式及注意事項外,也向團員分別確認雪上摩托車狀態,並提供中文個人擔保書,讓團員理解騎雪上摩托車應具備駕照及其風險,已盡到告知義務,而詹姓夫妻出發前均未反應有任何問題,否認賠償責任。
台北地院一審、高院二審均判詹家人敗訴,經最高法院廢棄發回,經高院更一審囑託醫療機構進行鑑定,認定詹男摔車後,胸部創傷、右心室破裂致心臟急性衰竭,進而死亡。
更一審進一步提到,意外發生的原因無關詹男是否有雪上摩托車駕照,而是旅行社配合的冰島公司未提供符合安全使用狀態的雪上摩托車,旅行社同樣要負起過失責任,逆轉改判旅行社要賠償詹家人共635萬多元。
刑事部分,檢方雖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旅行社負責人、領隊,但歷審都認為這兩人沒有過失,判決無罪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