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雪生肚頂范雲背後性騷要賠8萬 判決理由曝光
台北簡易庭認為,陳雪生用肚子頂范雲背部,又對范雲說出具有特定性別嘲諷、貶抑的詞語,已構成性騷擾,今判賠8萬元。(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立法院臨時會去年7月14日審查監院人事案時,民進黨立委范雲認為國民黨立委陳雪生用肚子頂她背後3次,陳雪生事後又公開以不雅字眼貶抑她,求償50萬元。台北簡易庭審結,認定陳雪生的行為、言論已構成性騷擾,今天判賠8萬元;可上訴。
范雲主張,事發當時,陳雪生用肚子碰撞她的背部至少3次,雖她當場表明「很噁心、這是性騷擾」,陳雪生非但沒有歉意,還以充滿性暗示的言語回應「用肚子不會懷孕,不算性騷擾」、「我又不是餓死鬼」,她當場向國民黨書記長蔣萬安等人抗議,並提及「國民黨缺乏性平意識」,在場人員仍默不作聲。
范雲也說,陳雪生還以不雅字眼「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貶抑她的性別、年齡、外表,害她無端遭受非議,故求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
陳雪生解釋,因國民黨認為陳菊形象不適任監察院長,當天準備以排班方式佔據立院主席台表達訴求,當下他優先佔據主席台正中央位子,身旁還有同黨立委李維德、陳以信及羅明才緊隨在側,他為了避免碰到范雲身體,已將雙手當時分別放在李維德、陳以信肩上,否認性騷。
陳雪生還說,為避免范雲可能移轉陳菊人事審查案焦點,他才以不雅言語回應,但這些言語屬通俗用語,並未包含性或性別的意思,否認損及范雲尊嚴,請求判范雲敗訴。
簡易庭認為,陳雪生有用肚子碰到范雲背部,否則陳雪生不會直接表示「用肚子不會懷孕」,范雲反映身體被觸碰時,陳雪生再回「我又不是餓死鬼」、「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
簡易庭指出,范雲在陳雪生用肚子碰觸背部時已表示不舒服,陳雪生竟又以具有特定性別嘲諷、貶抑詞如「用肚子不會懷孕」,導致范雲感受冒犯、敵意及羞辱,已損及范雲人格尊嚴並構成性騷擾,判陳雪生應賠償范雲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