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1年半台鐵通報事故仍不實 運安會最快下週討論是否開罰
2021/05/04 13:08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負責調查、分析重大運輸事故,提出改善建議以促進運輸安全的國家運安全調查委員會,最快下週將首度召開行政處分評議小組會議,針對台鐵局對於事故案件通報不實進行討論,不排除依「運輸事故調查法」規定,開罰50萬至250萬元罰鍰。
運安會主委楊宏智表示,運安會於108年8月1日成立以來,台鐵局有過多起通報不確實的情況,不過以前可能對通報流程不夠熟稔,所以都是給予台鐵局宣導期,也不斷提醒台鐵局事故要確實通報。
不過今年4月11日發生126次斗南開往七堵的EMU300型自強號,晚間6點9分行駛至中壢站時,電車組第3車(EMC307號)第1軸海側鬆軔不良,車下起火冒煙事件。楊宏智表示,這起事故運安會認定是正線火災,但台鐵局未確實通報,而從運安會成立至今都超過1年半的時間,早已過了宣導期,因此,已啟動評議小組會議的行政程序,最快下週開會。
楊宏智表示,開會時各委員會就事件嚴重程度、了解有無特殊原因未確實通報等進行討論,是否對台鐵局開罰,當天就會有結論,但後續還會給台鐵局回應的機會。
過往飛安會時代也曾有對受調查單位開罰紀錄,最近一次就是復興航空GE235南港空難,當時復興航空於調查中向媒體爆料應保密的資料,飛安會經討論後認定有挑起輿論施壓調查意圖,開罰興航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