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排氣管未登記 今年已告發4車
2025/01/17 05:30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二○二五年排氣管認證新制實施後,台南市環保局聯合警方及監理站進行兩場路邊稽查,共攔檢一○一輛車次,其中四輛因改裝排氣管未完成認證遭告發。
南市環保局表示,車主只要再度換管皆需再次辦理變更登記,經查獲未變更登記者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最高一千八百元罰鍰。
南市環保局去年協助四七三三輛機車完成排氣管認證,車主於去年十二月卅一日截止前至環境部「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預約,將於今年三月卅一日前協助通知並免費檢測認證服務。自今年起,車主需改回原廠管或使用環境部核准的排氣管或自費前往環境部核可認證實驗室完成檢測並完成變更登記,未依規定變更登記經查獲將依法開罰。
環保局表示,今年一月二日、九日該局分別於北區公園路、新營區復興路段偕同警察局及監理站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攔查一○一輛車,其中二輛排氣檢測超標遭告發,呼籲車主平時仍需注意車輛維護保養。另警方也取締廿八件改裝車燈,四件改裝排氣管未作變更登記及一件無照駕駛,均依法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