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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小兒運動會爸忙賣毒 遙控妻交貨判八年半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綽號「妹子」的毛姓女子與丈夫共同販毒,無論丈夫在學校看小孩賽跑,或自己外出洗頭,夫妻倆仍不忘調度毒品。台南地方法院依共同販賣第一、二級毒品等,判處毛女8年半徒刑。

    判決指出,毛女與丈夫共同建立毒品交易網絡,警方接獲情資後,報請台南地檢署通訊監察,讓整起夫妻聯手販毒案曝光,且夫妻倆販毒相當具有生活感。

    曾有藥腳致電毛女丈夫購買海洛因,丈夫因在國小看小孩賽跑無法抽身,便要藥腳到住處找「妹子」。毛女隨即親自交付500元海洛因。另一次,藥腳致電毛女買安非他命,毛女直言正在外面洗頭不便現身,要藥腳改撥丈夫電話,最終順利完成1000元的安非他命交易。

    毛女在院檢偵審時,僅坦承一次親自交付安非他命並收取1000元,對其餘三項指控皆矢口否認,辯稱不知藥腳來電是要買毒,更不知幫忙傳遞的物品是海洛因。法官比對通訊監察譯文與藥腳證詞,確認時間、地點及對話情境皆吻合,認定毛女與丈夫確有犯意聯絡與行為分工,辯詞純屬卸責。

    法官審酌毛女無故意犯罪紀錄,卻無視法紀販賣毒品。考量其販毒對象僅兩人,數量有限,且部分犯行符合自白減刑規定,販賣海洛因部分也依情狀酌減。最終針對四罪分別量刑,合併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犯罪所得因另案已沒收不再宣告,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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