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扳回一城!中石化「台南工場宿舍」古蹟爭議 市府逆轉勝發回更二審

    2026/04/04 17:31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
    台南市府將中石化宿舍與水池指定為古蹟。(資料照)

    台南市府將中石化宿舍與水池指定為古蹟。(資料照)

    台南市府與中石化公司在2015年針對「原日本鐘淵曹達株式會社台南工場宿舍群文資」爭議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判決,認為市府將部分土地劃為古蹟是為了觀光利益,市府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廢棄發回重審。

    台南市府於2014年公告,將中石化公司位於台南市媽宮段的宿舍群與水池指定為古蹟,並主張該區為日治時期軍事工業的員工生活區,具歷史背景與「空間紋理」,中石化公司對指定古蹟本體及15筆定著土地範圍不服,2015年提告。

    這件行政訴訟在2020年首度發回,2023年更一審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審議委員將界線標明於地籍圖,決議資訊不全,法院並認定,所謂「空間紋理」部分土地無建造物,台南市府將這些無建物土地劃入,是為了觀光利益,違反比例原則與不當聯結禁止原則,判撤銷原處分,台南市府再度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古蹟指定公告依法不包含須標示界線,標界線是報請中央備查的規定。原審以此認定資訊不全,屬未盡調查義務及適用法規不當。法官強調,運用「空間紋理」劃定土地並非法所不許,範圍是否合理應從維護公益目的評估,原審未詳查即認定違法屬速斷。

    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原審判決有違背法令的地方,而且對爭點未經辯論產生突襲性裁判,因事實仍待釐清,最高行政法院將更一審判決廢棄,發回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案件將由法院再次檢視古蹟指定的合理性與公益目的,以妥適處理文資爭議。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臺南市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