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5處非現金支付停車場 試辦15分鐘計費制
2025/06/18 05:30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民營停車場收費高早已遭人詬病,甚至停車不到五分鐘就收三十分鐘的停車費,「吃人夠夠」,台中市交通局在部分民營停車場試辦停車一個小時後,以十五分鐘為計費區間,目前先在五處停車場、一三一個停車格試辦;但該措施適用於使用非現金支付的車位。
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台中市民營停車場計價區間多數以半小時為計價單位,為讓民營停車場收費更具彈性,市府協調產業端,配合試辦部分非現金交易的民營停車場,即日起,停車第一小時後,以十五分為計價區間機制,可減輕短暫停車需求民眾的負擔,例如以往車輛停車一小時又十分鐘,以一個半小時計費,須再多支付整整半小時的停車費,採用十五分鐘計費單位後,可避免多付不必要的停車費。
停車管理處表示,目前已協調民間業者「城市車旅」響應參與試辦收費新制,於一中商圈的一中一站、一中二站、公益商圈的公益站、新光遠百商圈的惠來站、水湳園區的西安站等五站實施,停車第一小時後,以十五分鐘為計價區間機制,合計一三一格停車格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