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29生日請領勞老年保年金 3/1才有資格
陳姓女市民向前市議員張耀中陳情。(張耀中提供)
〔記者許國楨、蔡淑媛/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女市民今年二月廿九日年滿六十歲,向勞保局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但年金卻卻變成四月底才能入帳給付,她說,少掉一個月年金原因,竟是「電腦系統沒有一一三年二月廿九日」,她為此向前市議員張耀中陳情,不過,勞保局回應說,應屬誤解。
張耀中說,陳女今年二月中旬向勞保局遞出申請書(申請給付日為二月廿九日),不料,三月年金並未入帳給付,陳女於四月底收到勞保局公文,要求陳女走救濟路線,張耀中強調,這種態度讓民眾無法接受。
勞保局發聲明表示,陳女為五十三年二月廿九日出生,其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為六十五歲,但一一八年為平年(無二月廿九日),依民法及內政部函釋等規定,須一一八年三月一日始年滿六十五歲,如欲提前五年請領,依規定須一一三年三月一日起始符請領資格,並於次(四月)底前入帳,電腦資料問題導致少發一個月之說,應屬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