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風紀連環爆 台中市警局長:會自請處分
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員警違法犯紀依法究辦,他也會自請處分。(記者蘇金鳳攝)
〔記者許國楨、蘇金鳳、歐素美、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前刑大大隊長林明佐涉貪包庇,霧峰分局偵查隊林姓小隊長出現在簽賭機房現場,連同先前大雅分局及少年隊涉浮報刑辦費或虛報器材費,警風紀連環爆重創形象,市警局局長李文章昨在議會答詢時強調,員警違法犯紀依法究辦,且相關主官管都要一併追究責任,他也會自請處分。
相關主官管一併追究責任
市警局昨晚也由副局長郭士傑說明表示,針對此類案件,警局會嚴查嚴辦到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另由督察室督同各單位加強蒐集風紀情資,對有風紀顧慮人員全面展開清查,若再有違法犯紀,一律嚴查嚴辦,該免職、停職或行政懲處、調職,絕不寬貸。
有風紀顧慮人員 全面清查
而對於少數列管輔導同仁,若持續加強輔導考核無效,一犯再犯,優先列為汰除對象,從前年到今年,已逕予免職或輔導辭職、退休列輔官警共廿五人,全面展現整飭風紀決心,警局也要求各級主管以身作則、對所屬嚴管勤教,落實各項考核監督,若有督導不周者,一律從重追究相關考監責任。
另針對近期風紀案件,共十六名相關官警涉違法違紀、考監責任及懲處也出爐,少年隊部分有九名官警分申誡、記過到一大過不等處分,大雅分局張姓小隊長記過二次,依規定追究相關考監責任,前曾姓隊長申誡一次。
另霧峰分局林姓小隊長記一大過,依規定追究相關考監責任,分局長陳祥麟申誡一次、前許姓隊長記過一次、前闕姓副隊長、前陳姓巡官各申誡二次,上述當事人陳姓、林姓、張姓小隊長,以及張姓、田姓偵查佐等五人改調為行政警察,並調整服務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