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佳設燃氣電廠 環評初審通過
環委要求強化空污及溫室氣體抵減 中市環局:空污抵減項目須市府認可
〔記者陳嘉怡、蔡淑媛/綜合報導〕因應再生能源轉型政策、降低燃煤佔比,民營的中佳電力公司規劃在台中港興設燃氣複循環電廠,環保署昨日進行環評專案小組第三次初審會議,環委要求強化空污及溫室氣體抵減等內容,並須於三月底之前取得台電公司等相關單位的書面同意文件後,全案可送至環評大會審查,不過,市府指出,已明確表示此案空污抵減項目在執行前,應先取得市府主管機關認可。
規劃在台中港設燃氣複循環發電機組
中佳公司規劃在台中港興建五七○至六五○MW的燃氣複循環發電機組,並爭取在二○二五年取得商轉機會,不過,中佳是新設的電廠,並無舊有設備可進行空污抵換,須取得台電公司同意,才能將台中火力發電廠做為空污抵減來源,前二次審查時環委擔心,中佳如果未實質汰換中火的既有燃煤機組,未來恐只會加劇空污,要求加強空污及溫室氣體抵換措施。
中佳公司表示,已與台電溝通過,台電可提供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的削減量,另也承諾,營運期間的粒狀物、硫氧化物與氮氧化物等空氣污染物排放量,都會以一二○%進行抵減工作,減少對中部地區空氣品質影響,並與台大實驗林合作在廠區外植樹造林十公頃,推估約可吸收二七○六公噸的二氧化碳。
環委要求中佳,提出空污排放量抵減措施的具體計算方式,並儘速取得台電公司、台中市政府、彰化縣政府的正式書面文件,是否能用中火燃煤機組抵減,做為中佳電廠增量抵換來源,另對植樹造林,要求中佳補充說明認養造林地的現況及固碳效益、強化溫室氣體排放量抵換措施。
市府:應同步拆除相對應容量燃煤機組
中市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中佳在環評初步提出空污抵換量及項目,包括補助中市老舊機車汰換、電動公車電池汰換,以及沼渣沼液有機肥料的替代,但這些必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可,市府再次提醒中佳公司,應持續與台電公司溝通,並請主管機關經濟部統籌妥適評估檢討,同步辦理相對應容量的燃煤機組拆除,由新燃氣機組取代燃煤所發的電,維護中部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