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大雅縱火者死亡又無遺產 2死者家屬恐求償無門
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蘇若龍說,針對民事賠償,死者家屬可能求償無門。(記者張瑞楨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大雅區男子楊超智昨天點交房屋時,縱火燒死買家的林姓女兒點交游姓女律師、燒傷買家林姓兒子,楊男自己也命喪火場,因楊男已死,刑事部分將不起訴,民事部分,也因楊男可能沒有財產,其子女也能拋棄繼承,死者家屬不但刑事責任無從追究,民事恐也求償無門。
協助罹難律師游淑惠家屬相驗的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蘇若龍說,如果刑事偵查結果,確認是楊男所為,因楊男已死亡,檢察官會不起訴處分;至於民事求償部分,死者家屬與傷者雖能向楊男的子女求償,但依據媒體報導,楊男可能無財產(遺產),楊男的子女也能拋棄繼承,縱使民事的損害賠償勝訴,也恐是求償無門。
不過,他也說,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死者家屬可以獲得遺屬補償金180萬元(重傷補償金則是80萬元至160萬元),另外,台中市律師公會也為每位會員投保意外險,最高理賠100萬元,台中律師公會將協助律師游淑惠的家屬申請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