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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議員李中點名前交通局長林良泰 威逼新建案提供共享車位

李中點名前交通局長林良泰以專家學者名義擔任都發局、交通局等相關委員,把交通影響評估審核當工具,要求建案須承諾新建社區大樓提供共享車位。(記者蔡淑媛攝)

李中點名前交通局長林良泰以專家學者名義擔任都發局、交通局等相關委員,把交通影響評估審核當工具,要求建案須承諾新建社區大樓提供共享車位。(記者蔡淑媛攝)

2023/11/08 20:04

首次上稿 15:12
更新時間 20:04(新增中市交通局回應)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台中市府推動共享車位計畫,其中針對辦理容積移轉的商用新建案承諾私有停車場供大眾使用,議員李中今天在議會質詢,點名前交通局長林良泰以專家學者名義擔任都發局、交通局等相關委員,卻以交通衝擊為由,要求建案須承諾新建社區大樓私有停車格位供大眾使用,否則不通過交通影響評估,阻擋開發興建,痛批林良泰於法無據、無法無天。

交通局長葉昭甫回應,此案為交通影響評估及都審的相關審查,依據交通影響評估母法「停車場法」,提出相關減輕方案,是原則建議,並無強制性,也有業者同意執行。

李中今在議會交通地政委員會重批林良泰拿雞毛當令箭,利用擔任都市設計等委員的身分,把交通影響評估審核當工具,威脅開發商一定要做於法無據的「共享車位」,簡直就是無法無天。

李中批評林良泰擔任都市設計審議等相關委員時,為了推動共享停車位這個理念,要求開發商一定要把共享停車位納入其建築設計,不然就不通過交通影響評估,不僅延宕許多開發商的開發時程,被耽誤的成本恐轉嫁給所有權人或消費者,且已有開發商乾脆退出,不來台中投資了。

李中表示,當年大遠百與新光三越在同一街廓,且同以市政北七路為停車場出入口,其量體之大可以通過交通影響評估,現今多數開發商的開發量體都沒有超過大遠百,多數都只有一、兩百戶(約千人),卻被要求要設共享停車位才能通過交通影響評估,他要求交通局不要雙標。

李中再指,任何可能限制人民權利或加重人民義務的事項,都需要經過立法程序,共享停車位這個概念,目前只是個別學者的芻議,政府並沒有推出政策或經議會通過法規,要求交通局與相關局處不要再聘請過於理想卻不遵守法規的委員,以免影響台中未來的都市發展。

交通局說明,因應城市發展與民眾需求,公、私部門皆持續增設停車空間,針對有容積移轉的商辦大樓開發案,為減輕開發後對周邊交通的衝擊,對於容積移轉所增加的車位數,審查委員提出建議開發單位規劃開放供公眾使用。

交通局也說,考量後續涉及商辦大樓的產權、停車管理及物業管理等因素,市府亦建議開發單位可採用分區管理等措施,並保留可經管委會同意後實施的彈性,交通局也將持續進行委員和開發單位間的雙邊溝通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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