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訓掉槍模型槍矇混案 5軍官皆判緩刑
2024/07/16 05:30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海軍司令部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於二○二二年二至三月間遺失一把點四五手槍,竟以模型槍矇混,屏東地方法院判處當時的上校指揮官潘東昇有期徒刑三個月、營長林家葳等四名軍官一年四個月至十個月不等有期徒刑,法官考量被告皆坦承犯錯、悔悟,五人皆判緩刑二年,暫不執行。
海軍陸戰隊新訓中心第二營在前年二至三月執行教育召集任務整備期間,不慎遺失一把四五手,上校指揮官潘東昇為隱匿案情,默許所屬營長林家葳及其他連長集資購買仿真模型槍,偽充為真槍混儲於械庫中,均未向上呈報,全案除屏東地檢署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六十六條「對於軍事上之通報、報告不為傳達、報告罪」。林姓營長及陳姓、李姓、鄭姓連長等人依偽造準公文書等罪嫌起訴,監察院更通過彈劾指揮官潘東昇及林家葳,且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全案經屏東地院審理,法官認為,潘東昇獲知下屬通報軍中械彈短少,竟未儘速逐級回報,本應嚴懲,考量潘東昇一時失慮,坦承犯錯,有悔悟之意,加上軍中已記二大過,因此判處有期徒刑三個月,緩刑二年,向公庫支付十三萬元。其餘四人判處一年四個月至十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也皆緩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