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屏東市長林亞蒓夫婦涉貪瀆 更二審各判七年十月
2022/09/28 05:3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國民黨籍前屏東市長林亞蒓和夫婿藍俊良(原名陳俊良)被控侵占補助款案,經地院依貪瀆治罪條例各處十六年徒刑,高雄高分院更二審昨天宣判,由於偽造文書等部分情節,查無涉案證據,從輕各處徒刑七年十月,褫奪公權五年。
據了解,屏東縣政府歷年都有編列預算經費,以便補助民間團體業務運作之用,並分為「活動費用」、「設備費用」、「道路建設」等,按年度給予每位縣議員補助款二百萬元的建議權。
藍俊良為屏東市親子文化協會、新世紀婦女協會等五個單位實際負責人,利用其妻任職縣議員期間,涉嫌偽造單據申請補助款,並在她護航下,在二○○六年至二○一三年間,總計向縣府請領社團補助款共九百五十九萬元。
屏東檢調單位接獲檢舉,辦案人員搜索藍等人辦公室及住處等,查扣電腦等物,並約談協會成員及核發補助款的縣府相關承辦人員等近百人釐清案情後,依貪瀆罪將藍男和林婦起訴。
二○一八年四月間,屏東地院審結宣判,藍姓夫婦各處有期徒刑十六年,案經最高法院二次發回重審,高雄高分院昨天上午更二審宣判,合議庭調查認為,林涉及偽造文書、貪瀆等部分犯行,查無涉案證據,因此從輕發落,尚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