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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虐死1歲童剴剴 保母劉彩萱主張「起訴不合法,應判不受理」

涉嫌虐死男童剴剴的保母姊妹劉彩萱(右二)、劉若琳(左二)庭訊後還押看守所。(記者張文川攝)

涉嫌虐死男童剴剴的保母姊妹劉彩萱(右二)、劉若琳(左二)庭訊後還押看守所。(記者張文川攝)

2024/09/25 19:02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保母劉彩萱、妹妹劉若琳去年底涉虐死1歲男童「剴剴」,今年4月被北檢依凌虐幼童致死罪嫌起訴,台北地院審理中,劉女姊妹聲請不採行國民法官制,受命法官洪甯雅今天提訊在押兩女開庭,聽取檢、辯意見,劉彩萱的律師團主張,北檢違反偵查不公開,起訴新聞稿將案情大公開,使潛在的國民法官產生預斷,「起訴不合法,應該判公訴不受理」;檢方反駁說,是台北市議員開記者會披露此案,並非檢方洩漏,「難道所有被媒體報導過的案件,都要判不受理?」

兩女訊後還押台北看守所,上囚車時,身高體壯的劉若琳走在前頭,身形嬌小的劉彩萱躲在後頭,她一看見媒體鏡頭,連忙彎腰閃避,仍被清楚拍下。

劉彩萱姊妹都否認犯行,採無罪答辯,先前即聲請全案不公開審理,合議庭尚未做出裁定;日前再出招聲請不行國民法官制,劉彩萱的律師黃任顯一開口就開酸,「感謝北檢最近剛在另一件矚目案件(暗指京華城案)示範如何違反偵查不公開」,本案於偵查期間就有媒體大幅偏頗報導,起訴的記者會還廣發新聞稿揭露犯行細節,操作輿論、未審先判,影響潛在的國民法官產生預斷,違法國民法官法、刑事訴訟法規定,「沒有正義的程序,何來正義的審判?」主張檢方起訴不合法,法官應判公訴不受理。

劉若琳的律師林俊宏也主張不採行國民法官制,檢方向媒體揭露案件訊息,且多有錯誤,造成偏見與霸凌,還神化了檢察官,讓國民法官產生預斷,難以期待能公正審判;林俊宏認為,至少準備程序不應公開審理,以免尚未開審,就洩漏相關事證,污染國民法官的心證。

蒞庭檢察官廖彥鈞反駁說,判決不受理,乃於法無據,「一條人命難道就這樣算了嗎?」檢方並未向媒體批露偵查中訊息,本案是台北市議員開記者會揭露,接觸過案情者包括檢警、律師、當事人、社政相關人員,都有可能是洩漏管道,檢方無法苟同律師的無端指控,對律師提出嚴正抗議。

劉若琳則說,她在偵查期間一度沒有律師陪偵,檢察官一直以言語攻擊她,「一直罵、一直罵,我都不知道怎麼回答」,她要求稍微停頓思考一下,檢察官還說她「妳是在思考怎麼脫罪吧!」害她當時心很慌,有時沉默或答以嗯、啊;律師主張劉女的供述不具任意性,請求勘驗她的偵查錄影光碟。

廖彥鈞認為沒有必要費時勘驗,因為劉若琳自始即否認犯罪,筆錄也已如實記載她的否認說詞,劉若琳並未自白犯罪,其偵訊筆錄是對她有利的證據,如今卻空泛指稱自己的供述不具任意性,要否認自己的筆錄,顯得矛盾。

廖彥鈞指出,偵訊時若被告的說詞與事實不符,檢方本來就可以打斷、質疑、否定其說詞,這是偵訊技巧,檢方並未無誤導劉女答出違反其自由意志的答案;至於3月22日劉女和原律師臨時解除委任,才會沒有律師,檢察官也給她4小時找律師,積極協助解決問題,偵訊過程合法。

劉彩萱表達有意調解,劉若琳則說她沒有毆打剴剴,不知要怎麼調解,其律師則說再具狀表示調解意見。

全案於5月、8月、9月已開過3次院檢辯程序協調會,處理程序問題,今天庭訊先將劉家姊妹還押,3方繼續再開協調會,全案候核辦。

全案源於劉彩萱去年8月經由兒福聯盟媒介,與剴剴的外婆簽署家庭托育契約書,自9月1日起以每日1000元由劉女全日照護剴剴;劉彩萱姊妹卻長期凌虐剴剴,重複使用爬滿蟑螂的紙杯,每天餵食1餐未加熱的泥狀廚餘,致其營養不良、缺血、感染肺炎,去年12月23日失去意識後才被送醫,隔日凌晨宣告不治。

檢警查出,剴剴生前還遭2女將身體對折綑綁,逼迫裸體在陽台「站著睡」,還以布條和繩索綑綁四肢和頭部,對折綑綁身體,又以口罩、保力龍遮眼,以行李帶綁在椅腳上,或塞入水桶或擁擠的屋角雜物旁,檢察官痛批2女施虐手段人神共憤,起訴移由北院國民法官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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