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行經南投這路口不停讓行人 小心6000元飛了!
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與育英街口的科技執法設備,今年7月起將取締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資料照)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為維護行人安全,洗刷行人地獄污名,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從11日起,一連3天展開汽機車不停讓行人交通大執法,除派員針對24處易發生事故路口加強攔查舉發外,位於埔里鎮中山路三段與大城路口的科技執法設備,自今年2月1日起啟用取締汽機車不停讓行人以來,共開罰62件汽車違規,每件均處6000元罰鍰,自7月1日,縣內另有3處路口的科技執法設備也將加入取締行列,駕駛人不可不慎!
南投縣警方從昨日起,針對南投市三和三路與公園街口、草屯鎮太平路與育英街口、埔里鎮中山路二段與北辰街口、竹山鎮集山路與前山路口等24處易發生事故路口,展開車輛不停讓行人交通大執法,重點取締項目除路口不停讓行人外,也包括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臨時停車及影響行人路權道路障礙。
南投縣警察局指出,埔里鎮中山路三段與大城路口的科技執法設備,是縣內目前唯一啟用取締汽機車路口不停讓行人功能的照相桿,自今年2月1日啟用至5月30日止,共取締汽車不停讓行人62件,每件處6000元罰鍰,另包括竹山鎮大明路與枋坪巷、草屯鎮太平路二段與育英街及埔里鎮中正路與西安路一段等3處路口的科技執法設備,自今年7月1日起,也將陸續啟用取締汽機車不停讓行人功能。
警方強調,駕駛人行經路口時一定要停車禮讓行人,且車子要距離行人三公尺一個車道寬,否則都會被取締,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若不停讓行人可處6000元罰鍰,機車處1200元,另不停讓視障人士可加重處罰至最高7200元。
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三段與大城路口的科技執法設備,至5年底共取締汽車不停讓行人62件。(資料照)
南投警分局員警在南投市三和三路與公園街口加強取締汽機車不停讓行人。(南投警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