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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兒衝出害騎士摔斷腿 飼主找警符合自首判拘役

飼養狗沒有繫繩狗兒衝出,飼主要負責。示意照,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飼養狗沒有繫繩狗兒衝出,飼主要負責。示意照,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2024/04/27 14:45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王姓男子飼養黑狗,未用繩子繫住,狗兒聽到機車聲衝出,洪姓騎士閃避不及撞到狗,自己摔斷腿,王男當時找警察告知「有人撞到我的狗」,員警到場將傷者送醫,王男也被依過失傷害罪名送辦,南投地院法院認為王男符合自首條件,但未能與傷者和解賠償,判處拘役50日。

王姓男子養了1隻黑狗,沒有用繩子拴住,去年3月17日傍晚,洪姓男騎士騎普通重型機車,行經王男家外的巷子,該黑狗聽到機車聲突然竄出至路面,洪男閃避不及而撞擊該犬,人、車倒地,造成其左側肱骨大粗隆移位閉鎖性骨折、左側肩膀挫傷、未明示側性膝部挫傷。

當時王男發現機車撞到狗,騎士也摔在地上,騎機車到附近攔下員警,告知「有人撞到我的狗」,並帶員警到事故現場,員警協助將洪男送醫後,王男坦承他是肇禍黑狗的飼主,王男後來被南投地檢署檢察官以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南投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王男飼養犬隻,負有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之責,卻未對其所飼養的犬隻適當看管或繫繩,致機車騎士受傷,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但因對賠償金額無共識,迄今仍未能與洪男達成和解或調解,因此判決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折合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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