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前妻交男友 醋夫燒死老闆判刑定讞
男子周聖瑋吃醋燒死黃男,判刑18年定讞。(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南投男子周聖瑋不滿陳姓前妻與黃姓老闆交往,3年前吃醋帶汽油到黃男的工廠潑灑並點火,致黃男全身著火而送醫不治,陳女則趁機逃走。一審依殺人、殺人未遂罪判周男20年徒刑;二審認定應論一罪,依殺人罪判18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周男與陳女原為夫妻,2020年1月兩人離婚後,陳女到南投一處家庭工廠從事緞帶加工工作,被周男懷疑與黃姓老闆交往,周男醋勁大發,多次前往工廠吵鬧,並曾丟雞蛋鬧事。
2021年12月26日下午,周男酒後再度想到陳女離婚後又與他人交往,越想越氣,決定帶汽油到工廠鬧事;當下陳、黃也在廠內,3人大吵後,周朝陳、黃身上與機台潑灑汽油。黃見狀高喊「快報警」,陳女則趁隙逃出廠外。
但周男仍朝黃男身上點火,致黃男瞬間燒成火球;在旁鄰居雖立刻協助撲滅黃男身上的火勢,黃男全身仍有60%二至三度的燒傷,經緊急送醫,仍傷重不治。
法院審理時,周男辯稱當時他是先朝廠內機台潑灑汽油才潑人,而他會帶打火機、汽油也只是想要恐嚇陳女,也沒有向陳、黃說「我要給你們死」,而是說「別人的老婆好玩嗎?」,否認致人於死的犯意。
南投地院根據周男案發前所傳送的簡訊、陳女說詞等證據,得知周男當下見陳女未受火勢波及,仍追上對方並準備朝其沾滿汽油的全身點火,可見周男友取其性命之意,另其縱火行為導致與之無深仇大恨的黃男不幸身亡;決定依殺人、殺人未遂罪對周男併判20年徒刑。
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指周男所犯殺人罪與殺人未罪,屬一行為觸犯數罪名的想像競合犯,應論一罪,故撤銷原判,改依殺人罪判周男18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