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市代歐陽燦岳賄選 一審判緩刑5年繳公庫80萬
2023/03/23 18:44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國民黨籍南投市民代表歐陽燦岳,去年11月的9合1選舉以每票500元代價,請簡姓樁腳幫他買票,南投地院下午宣判,歐陽燦岳被依違反選罷法之交付賄賂罪名判刑2年,緩刑5年,但要向公庫支付80萬元,並進行200小時義務勞務。簡姓樁腳判刑1年7個月,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30萬元。
南投市民代表歐陽燦岳去年尋求市代連任,在競選期間買票,他在市代號次抽籤前就以每票500元代價,交付現金給簡姓樁腳,請他代為買票。簡姓樁腳向林姓選民等3人交付現金8500元,請他們與家人投票給歐陽燦岳。
簡姓樁腳在投票前1日被傳喚,投票日當天歐陽燦岳則被拘提,當天即被聲押獲准,選舉結果歐陽燦岳當選,南投檢方在去年底對歐陽燦岳提起民事的當選無效之訴,且在去年12月日以投票行賄罪嫌起訴歐陽和簡姓樁腳,南投地院上月22日民事庭已判決當選無效,而賄選案本月審結,下午4時宣判,歐陽和簡姓樁腳均未到庭聆判。
南投地院將歐陽燦岳以交付賄賂罪名,判處有期徒刑2年,宣告緩刑5年,但要在判決確定1年內向公庫交付支付80萬元,並進行200小時義務勞役,褫奪公權5年。另外,簡姓樁腳判刑1年7個月,宣告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30萬元,褫奪公權3年。
歐陽燦岳是去年9合1選舉中,南投第2位因賄選案被判刑的當選者,第1位是南投縣議員曾振炎,他在一審判決前先辭掉縣議員,1月底南投地院以違反選罷法之交付賄賂罪名,判刑2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