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公寓縱火影像曝光 嫌犯遭聲押禁見
苗栗縣竹南鎮10日凌晨發生住宅公寓縱火案,燒毀2輛汽車、7輛機車。(消防局提供)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竹南鎮10日凌晨發生住宅公寓縱火案,燒毀2輛汽車、7輛機車,幸好無人員傷亡。警方循線拘提涉嫌縱火的38歲郭姓男子到案,依法送辦,檢方今(11)日下午訊問後,認郭男罪嫌重大,且所犯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串證之虞,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竹南鎮一棟一樓規劃為停車場的新加坡式4樓出租套房公寓,10日凌晨1點許發生火警,附近居民從睡夢中驚醒,急忙呼叫2至4樓的房客逃命,所幸無人傷亡,但造成2輛汽車、7輛機車被燒毀。
事發後附近居民指人為縱火,消防局火場鑑識小組勘驗火場發現有人為縱火跡象。警方深入調查後,發現大樓附近檳榔攤老闆郭男疑與女員工有感情和金錢糾紛,而女員工就住在起火的出租大樓內,郭男疑為了洩憤,才會趁著夜深人靜前往縱火燒女員工的機車,進而引發大火。
警方昨深夜將涉案的郭男拘提到案,將郭男依法送辦。案經苗栗地檢署檢察官蕭慶賢今天下午訊問後,認為郭男知悉該建物有人居住在內仍利用易燃易爆之機車縱火,涉犯刑法第271條第2項、第1項之殺人未遂罪嫌、同法第173條第3項、第1項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嫌重大,均屬於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勾串證人之虞而有羈押必要,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警方拘提涉嫌縱火的郭姓男子到案,依法送辦。(警方提供)
苗栗縣竹南鎮10日凌晨發生住宅公寓縱火案,燒毀2輛汽車、7輛機車,幸好無人員傷亡。(消防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