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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慫恿13歲少女自拍裸胸、下體影像 男子遭起訴後續押

    2025/10/16 18:12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
    20多歲許姓男子透過手機通訊軟體Instagram(IG)結識13歲少女小敏(化名)後,慫恿小敏自拍裸胸、裸露下體等影像傳給他留存。基隆地檢署偵結,將許男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記者林嘉東攝)

    20多歲許姓男子透過手機通訊軟體Instagram(IG)結識13歲少女小敏(化名)後,慫恿小敏自拍裸胸、裸露下體等影像傳給他留存。基隆地檢署偵結,將許男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記者林嘉東攝)

    20多歲許姓男子透過手機通訊軟體Instagram(IG)結識13歲少女小敏(化名),許男慫恿小敏自拍裸胸、裸露下體等影像傳給他留存。基隆地檢署今(16日)偵結,將許男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並將羈押中的許男移審基隆地院審理,法官下午裁准將許男羈押。

    檢警調查,許姓男子透過IG認識小敏沒幾天,雙方就以男、女朋友相稱,許男明知小敏年僅13歲,還在就讀國中一年級,竟約出小敏在基隆市信義區一處停車場,把手伸進小敏內衣內,摸胸、摸下體,猥褻得逞。

    許男猥褻小敏得逞後,接著慫恿小敏在臥室內自拍裸露胸部照片傳給他,接著又變本加厲,不僅慫恿小敏自拍裸胸照給他,還要求拍攝下體影片,再透過IG傳給他3次。案經警方獲報後,警方逮到許男;檢方複訊後,將許男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有反覆慫恿女網友拍裸照之虞,向法院聲押他獲准。

    檢方認定,許男涉犯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使兒少製造猥褻行為電子訊號共4次,今天將全案偵結,並將羈押中的許男移審基隆地院審理。法院今天下午召開接押庭,下午4時許裁准將許男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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