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醫護未先處理妻傷勢 莽男大鬧醫院沒道歉判刑3月
林男送眼部流血的妻子就醫時,因不滿基隆長庚醫院急診室醫護人員未先處理其傷勢,竟對護理師嗆聲,被判處3個月徒刑。(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27歲林姓男子今年6月3日凌晨帶眼部流血的妻子到基隆長庚醫院求診,心急的林男認為醫護人員沒優先處理妻子傷勢,憤而對楊姓護理師嗆:「如果不治好我老婆,你就完了」,隨即踢落辦公桌隔板,妨害護理師醫療業務。護理人員擔心事態變嚴重,報警逮人。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林男觸犯醫療法,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醫護人員聽見林男嗆護理師之後,又踢落辦公桌隔板,擔心衝突越演越烈,隨即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調閱監視器影像,確定林男犯行,隨即將他帶回偵訊。
檢察官偵訊後,認定林男涉犯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實施強暴罪嫌」,依法將他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院審理時,林男也承認確實一時氣憤對護理師嗆聲,且踢落急診室辦公桌上的隔板。
法官認為,林男因擔心妻子傷勢,卻未控制自己情緒,將自身擔憂遷怒於現場醫護人員,不僅妨害醫療業務執行,更損害醫病關係;雖犯後有坦承犯行,但並未向護理師道歉或協調和解事宜,考量其犯罪動機、手段、情節、素行,判處林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