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40萬買凶宅找里長開假證明 黑心屋主被起訴
2020/12/29 13:53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張姓男子以140萬元超低凶宅價格購得後,夥同里長偽造「非凶宅」證明書,惡意隱匿凶宅訊息,將凶宅以台幣335萬元價格賣給趙姓男子。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將陳等4人依加重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張姓男子5年前,獲知沙姓屋主在基隆市安樂區住處輕生身亡,帶著江姓女友找來陳姓仲介,向沙的兒子以超低價格140萬購得後,記名登記過戶給劉姓人頭。
張男與江姓女友以及協助辦理過戶的蔡姓代書明知以140萬元價格購得,為了向銀行貸得較多的房貸。
蔡姓代書在未取得沙的同意與授權,持沙的印章,偽造凶宅價格為310萬元,詐騙玉山銀行順利貸得217萬元,超貸至少77萬元(217萬元扣掉140萬元)。
張男向銀行超貸房貸後,3年前,明知購得的是凶宅,先借名登記給高,再找來不知情的蔡姓仲介協助賣屋,在不動產屋況說明書上「產權持有間是否曾發生凶宅、自殺等非自然死亡情形」上勾選「無」。
當地陳姓里長還助紂為虐,配合開立「屋主沙媽媽於民國93年中旬,因年邁身故於家中,並非自殺等情事發生」不實證明書,使得趙姓買家陷於錯誤,以335萬元價格購得凶宅,張、高與陳姓里長等人因此獲得195萬元暴利。
檢方認定,張、高與陳等人涉犯加重詐欺取財罪、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另請求法院宣告沒收犯罪所得19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