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訴訟騙走老爸上千萬 詐欺撤告仍因偽造文書被判刑
2025/08/06 06:55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林男涉嫌偽造法院等文書後,假借打官司名義,詐騙其父上千萬元,被高雄高分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高市林姓男子假借打官司名義,涉嫌詐騙老爸上千萬元,後來老爸雖原諒他,撤回詐欺取財告訴,但其觸犯偽造法院公文書部分,仍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處徒刑2年。
據了解,2018年3月起,至2021年3月28日止,被告林嫌因欠錢花用,假借以訴訟需要律師費、擔保金、翻譯費、會計師費用等名目,並涉嫌偽造高雄地院、橋頭地院、律師事務所、台大醫院等文書,以取信其父,共詐得上千萬元。
後來,林父發現有異提出告訴,高雄地檢署開偵查庭,林嫌因未到案被通緝,後經警方循線逮捕歸案,被依涉嫌詐欺取財罪和偽造文書罪起訴。
林嫌應訊辯稱,當時相關資料都是律師拿給他的,其父交付的現金,均轉交該律師,否認偽造文書等犯行。
高雄地院審期間,林父原諒兒子行為撤告,並因2人為2親等血緣關係,依法可不追究詐欺取財罪,但偽造文書罪部分,則判處有期徒刑2年。
林嫌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妥,判決駁回,尚未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