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同居女大生分手 軍人恐嚇散佈私密照被判刑
2025/08/05 06:36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黃姓軍人涉嫌騷擾、恐嚇同居女大生,被橋頭地院判刑。(情境照)
高市黃姓現役軍人不滿同居女大生提出分手,涉嫌多次傳訊息恐嚇,甚至揚言散布她私密照,被橋頭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易科刑5月,縱使兩造賠償和解,仍不准緩刑。
據了解,2023年1月12日起,被告黃男在陸軍8軍團支援指揮部運輸兵群服役,擔任第1連步槍兵,並與被害人A女曾為同居男女朋友。
不料,黃男因不滿A女提出分手,在同年3月28日至4月15日間,涉嫌持續以微信、臉書傳送內容包含「校版你等等就會看到你了」、「這是誰的鮑魚」、「好看喔沒毛的」、「我會傳給你的所有同學看」、「我會搞死你」等訊息或貼文。
A女不堪其擾,報請湖內分局處理,警方傳喚黃男到案說明後,依涉嫌違反跟蹤騷擾防治法、妨害自由等罪,函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
承辦法官開庭審理期間,A女撤回跟蹤騷擾防治法告訴,僅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論處,判處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仍可上訴。
黃男雖然認罪,又賠償相當金額達成和解,但因其涉案情節嚴重,院方拒絕他要求宣告緩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