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武分局一名所長清槍誤擊子彈,被記過處分。(記者洪臣宏攝)
2025/01/23 11:57
〔記者洪臣宏/高雄報導〕高雄市仁武分局一名所長1月18日執行巡邏勤務,退勤時依規定退還槍彈,惟於清槍區清槍時,不慎誤擊子彈一發,彈頭留於清槍桶內,未造成損傷。
仁武分局表示,該員核予記小過一次懲處、清槍監看值班幹部巡佐申誡一次;另分局督導不周部分,分局長及督察組組長各申誡一次處分。
仁武分局將持續加強員警教育訓練,督促外勤單位落實「員警出(退)勤領(繳)械彈暨安全清槍操作程序」,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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