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低價劣酒侵害金酒商標 金門警方聯手高雄市警局揪元凶
金門縣警察局跨海會同高雄市警察局等單位,直搗食品公司製酒工廠。(金門縣警察局提供)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金門縣警察局刑事大隊今天表示,高雄1家食品公司涉嫌低價販賣劣酒並侵害金酒公司商標,估計傾銷1萬瓶流入市面,恐危害民眾健康,縣警局跨海會同高雄市警察局等多個單位,查獲何姓等5嫌及威士忌、高粱酒酒基等證物,全案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商標法」及「詐欺」等罪嫌,移送台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縣警局刑大表示,去年10月中旬接獲情資,指台灣中南部地區疑有酒商販售侵害金酒公司商標酒品,經查所指為1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長期產製的高粱酒,除侵害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註冊商標,並以低於市價約1/5的價格,於全台約100處的知名百貨連鎖業陳列、販售,研判都是劣質酒品,恐危害民眾健康,縣警局獲悉後擴大蒐證,並報請台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金門刑大表示,專案小組經數月蒐證,調閱數千筆資料比對,今年1月9日會同金門縣政府財政處、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保安警察第2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偵3隊、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岡山分局及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等單位,直搗工廠處所,查獲何姓等5名嫌犯,起出雙龍標籤1萬9220張、橡木桶合成威士忌1620公升、威士忌成品842瓶、威士忌酒基2130公升、高粱酒酒基3500公升、酒品添加劑1批,威士忌香料2瓶、焦糖水2瓶、雙龍高粱酒7瓶等贓證物。
刑大指出, 該食品公司涉嫌以自製食用酒精添加香料,調製風味近似真酒的威士忌及高粱酒,裝瓶後黏貼虛偽品質標記出售,產製劣質高粱酒及威士忌牟利,疑似已傾銷1萬瓶流入市面,嚴重戕害國人健康安全,相關數量正持續清查並擴大偵辦中。
金門刑大指出,該工廠涉嫌以合法公司為掩護,實際卻從事製造劣酒的不法行為;本來是要依報准的「產製流程」,向當地業管單位申報以真的榖物發酵生產,結果是用低價糖,去發酵食用酒精來勾兌調和,再以真榖物發酵產製的價格賣給消費者,這種未經許可、檢驗、不誠實的產品,是有健康安全疑慮的。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金門縣警察局跨海會同高雄市警察局等單位,查獲疑似侵害金酒商標的酒品。(金門縣警察局提供)
金門縣警察局跨海會同高雄市警察局等單位,查獲桶裝酒品、酒基等相關贓證物。(金門縣警察局提供)
金門縣警察局跨海會同高雄市警察局等單位,直搗食品公司製酒工廠。(金門縣警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