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左手被碾肉機滾輪捲入受重傷 知名食品公司判賠93萬元

女員工左手遭機台滾輪捲入重傷,高雄高分院判公司敗訴。(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某知名食品公司郭姓女員工清洗碾肉機,左手不慎被滾輪捲入重傷,要求賠償559萬,高雄高分院認為她要負的過失責任,由7成改為5成,判決公司應連帶賠償93萬元,比原審多賠61萬元。
2018年7月間,郭女受雇於某食品公司擔任作業員,隔月25日上午9點30分,清洗碾肉機時,因疏於注意,左手遭捲入而重傷,無法完全恢復功能,她認為未上鎖或設警告標誌有過失,要求負責管理現場的簡姓經理及公司應連帶賠償勞動能力減損、精神撫慰金、醫藥費等559萬。
簡姓經理等被告指出,公司對於新進員工採取一對一訓練方式,由資深員工帶新進人員進行操作、清洗碾肉機台,作業內容簡單,使用機台亦屬簡單的機械,並指郭女知悉清洗碾肉機台時,必須關閉電源,否認有過失。
地院開庭調查,據林姓等證人陳述,認為公司只教導郭女清洗碾肉機零件而不是機台,認定違反安全衛生管理規定,但她開啟電源,清洗過程中卻未遠離,卻將左手靠近滾輪,也有負7成責任,並審酌女提出求償款項,判決被告等連帶賠償31萬多元。
郭女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郭女雖有過失,但只需負責5成,簡姓經理並被判法院有罪,因此加賠61萬多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