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湖內夜市違規販售醫用口罩 攤商被罰3萬元
2020/10/23 12:16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高雄市衛生局在湖內區湖內夜市查獲攤商違規販售醫用口罩,違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規定,依據藥事法27條規定處分罰鍰3萬元。
衛生局簡任技正潘炤穎今天(23日)上午在議會備詢,會後受訪表示,10月18至21日再次稽查夜市72處,於10月20日發現湖內區湖內夜市違規販售醫用口罩,違反「口罩販賣高風險場域」販售規定,依藥事法處分開出3萬元罰單,攤商已將違規口罩下架。
稽查人員指出,攤商將醫用口罩置放於普通彩色口罩最內側,企圖蒙蔽混裝,並與髮箍、髮夾等生活用品共同陳列仍被識破。
潘炤穎說,針對市場、黃昏市場、假日攤集場、夜市、文具店、五金行、雜貨店及超商等口罩販賣高風險場域持續展開稽查,呼籲民眾選購醫用口罩,一定要到領有合法販賣藥商許可執照藥局、醫療器材行、便利超商、各大賣場及藥粧店等通路購買。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9月24日起實施國產製之平面式醫用口罩,須逐片以雙鋼印標示「MD」及「Made In Taiwan」,目前實名制通路銷售口罩,只要在口罩本體符合「距離邊緣1.5公分內,且字高不得小於0.4公分」規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