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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前後任議員否認貪瀆 竟獲減刑免關檢打臉

    2019/04/19 07:27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唐惠美。(資料照)

    唐惠美。(資料照)

    高雄市國民黨議員唐惠美、前議員柯路加及民進黨前議員俄鄧.殷艾等3人,被控共詐領考察費1萬7500元,經高雄高分院依貪瀆罪各處2年徒刑,均緩刑5年,檢方認為唐等人否認犯行,院方卻運用「情堪憫恕」減刑,至為不當,今天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據了解,高雄市議會每年有3萬元的議員國內經建考察費用,但須以單據實報實銷。2013年11月中旬,唐惠美等3名議員組團,前往屏東考察後,涉嫌透過唐的助理郭文仁(已判刑)向2家不知情業者,分別取得空白收據4張。

    郭男涉嫌自行填載日期、總價、統一編號等項目後,交由柯路加、俄鄧‧殷艾、唐惠美向市議會申請核銷考察費用,各詐得餐費2500元,另共同詐得住宿費用1萬元,總計共詐得1萬7500元。

    高雄地院判處唐等3名前後任議員各徒刑3年8月、褫奪公權3年﹔助理郭文仁則判刑1年10月,褫奪公權2年。不過,高雄高分院認為,唐等人一時失慮、便宜行事,犯罪情節輕微,運用刑法59條「情堪憫恕」減刑,各改判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均緩刑5年,各需支付國庫20萬元。

    高雄高分檢指出,唐等人均否認犯行,態度不佳,浪費司法資源,惡性非輕,絲毫無可憫恕之處,院方卻用「情堪憫恕」減刑,違反比例、平等等原則,要求最高法院撤銷改判。

    柯路加。(資料照)

    柯路加。(資料照)

    俄鄧.殷艾。(記者廖振輝攝)

    俄鄧.殷艾。(記者廖振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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