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賄選確定無罪 玉里鎮長龔文俊:感謝最高法院法官還公道
玉里鎮長龔文俊被檢方控豬肉賄選,全案目前無罪確定,龔文俊表示感謝法官還他清白。(資料照)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自家經營養豬場的花蓮玉里鎮長龔文俊,被控在鎮長選舉前的2022年底送豬頭、豬隻給部落頭目,一審以「交付賄賂罪」被判刑5年,二審改判無罪後檢方上訴,近日被最高法院駁回,無罪確定。龔文俊受訪說,感謝最高法院法官還他公道。
龔文俊在二審獲判無罪後,今年6月已回復鎮長職位,中秋節前曾辦玉里醃漬節,近日赴日考察日本醃漬文化預計今天班機回台。龔文俊透過電話受訪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律師通知,但有這樣的判決他很欣慰,感謝法官依法判決,檢方作法就像凌遲當事人,也很不公平。
他認為,被控「賄選」豬肉,是養豬場報廢且無法販售的豬隻,比如牙醫公會只買豬的下顎骨,剩下的豬頭豬肉就無法賣,肉的本身可供食用,就這樣丟棄非常可惜,找廠商當事業廢棄物處理還要花錢,因此多年來都會把這些豬肉送人,包括玉里、卓溪、富里都有民眾取用。
檢方起訴書認為,龔文俊與樁腳前玉里鎮松浦里長林誠觀,在2022年5月送玉里鎮福音部落劉姓副頭目豬頭2顆、6月再送約130台斤(78公斤)豬隻1隻,劉宰殺後分肉給部落親友;2022年6月至7月又致電玉里瑟冷部落陳姓頭目,表示欲提供200台斤(120公斤)、150台斤(90公斤)等可供食用的豬隻給陳,但被陳婉拒,檢方認為送豬肉用意是拉攏選票、請頭目協助票投給龔文俊。
一審花蓮地院認龔文俊、林誠觀均犯交付賄賂罪,各判刑5年、3年6月,分別褫奪公權6年、4年,龔等2人上訴;二審花蓮高分院認為,依劉姓頭目稱他與龔文俊不熟、也沒有龔的電話,也不曾要過豬頭,林誠觀是劉姓頭目的遠親表弟,到劉家閒聊時提到龔在養豬,才知有豬頭,且閒聊中沒提及要求支持龔;此外,依監聽譯文可知,陳姓頭目是在拒絕收受豬肉後,龔文俊才提到自己選情,二審改判龔文俊、林誠觀均無罪,檢方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