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清運大量污泥 法官判沒收砂石場17億犯罪所得
違法清運大量污泥,新竹地院判沒收砂石場犯罪所得17億元。(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聯億砂石及鉅砂實業李姓負責人為節省清運成本,數年來將砂石場產出的20餘萬公噸無機性污泥私自清運堆置,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非法清理、堆置廢棄物數量驚人,犯罪情節重大,除將李男依廢棄物清理法判刑4年外,再對其名下2公司科以罰金並沒收犯罪所得共高達近17億元。
法官調查,李男明知砂石場產出的無機性污泥係事業廢棄物,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委託合法機構清除處理,卻為迅速處理廠區內大量堆置的無機性污泥及節省清除、處理污泥成本,乃委由業者自106年3月至去年3月遭查獲為止,自聯億砂石場清運共14.5萬公噸無機性污泥到場外棄置。此外李男另將聯億砂石場產生的無機性污泥,運至鉅砂公司砂石場堆置,檢警稽查發現時多達8萬5千公噸。
法官認為李男的聯億、鉅砂公司所涉非法清理、堆置廢棄物數量驚人,足見犯罪情節實屬重大;聯億、鉅砂生產並出售大量土石加工程序所產出之碎石、粗砂、土方,從中牟取鉅額利益,卻將事業廢棄物任意堆置,未依法清理,且遭主管機關命令停工後,仍為維護機具運作之自身利益而強行復工,在在顯示其主觀上惡性甚鉅。
法官將李男依廢棄物清理法之非法清理廢棄物罪判刑4年,聯億砂石科罰金8百萬元、鉅砂實業罰金4百萬元。另聯億砂石犯罪所得11億1736萬元、鉅砂實業5億7263萬元均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