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罐啤酒就超標!新竹公務員酒駕逆向行駛 判6月降級懲戒
陳姓公務員酒駕,被警方攔查。圖於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竹縣湖口鄉公所一名陳姓技士,2023年間喝了2罐啤酒後騎車上路,違規逆向被警察攔查,全身散發酒氣,經酒測,數值剛好達到0.25的公共危險罪門檻,當場移送法辦,新竹地院去年判刑6月,懲戒法院一審日前再判他降一級改敘。
陳員2021年11月1日起擔任湖口鄉公所技士,2023年5月28日晚間,他在湖口老街某客家餐廳飲用2罐啤酒後,騎乘機車上路,因違規逆向行駛,被警攔查。員警發現陳員身上散發酒味,面帶酒容,對其施以呼氣式酒精濃度測試,測得呼氣中所含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25毫克,剛好達到刑事處罰門檻,移送法辦。
新竹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陳員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併科罰金1萬元。湖口鄉公所接獲通報,召開考績會,陳員承認酒駕,全案上報新竹縣政府,再移請懲戒法院審理。
陳員雖辯稱酒測時並未騎車,並質疑警方對其已停於路邊,仍實行攔檢盤查的適法性,但懲戒法院一審相互勾稽研判,仍認陳員確酒駕。
一審指出,陳員除觸犯刑罰法律外,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所定公務員應謹慎之旨,嚴重損害政府信譽,為維持公務紀律,有懲戒必要。審酌陳員擔任公務員,卻未遵守政府喝酒不開車的禁令,危及道路安全,評議後判降一級改敘,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