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殺警凶嫌起訴 家屬:殺人要償命
2019/08/28 13:49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地檢署今天上午依殺人罪起訴殺害鐵路警察員警李承翰的凶嫌鄭姓男子,李的姊姊得知後表示,鄭男因個人負債等因素,而持刀傷害到無辜的人,不管鄭本身有無悔意,家屬無法左右法官怎麼判刑,但古人講「殺人要償命!」
檢方調查整起案件後,今天將鄭男起訴,但並沒有對他具體求刑,依刑法殺人罪可論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嘉檢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蔡英俊說,檢方絕不容許任何人以暴力攻擊、挑戰公權力,針對此類案件,必當立即查辦,嚴懲不法;檢方將在本案開庭審理時,由公訴檢察官蒞庭時,再對鄭男向法官具體求處重刑。
檢方調查指出,鄭男(54歲)本身有債務問題,且認為遭受雇主及友人不公平對待,懷疑有人要謀害自己,取得自己投保保險金,認為需要防身,7月3日下午在台南市購買2把刀分別置於褲子口袋,以及用護肘綁在腳踝,並想讓自己遭友人陷害一事公諸於眾,搭自強號列車欲北上找媒體請願。
鄭男因不理會驗票補票的要求,在列車上持刀刺傷上車處理糾紛的李姓員警,李員為保護乘客仍奮勇控制鄭男,待鄭男遭車上眾人壓制後,李員始放手,李員因左腹部被刺中,經送醫救治,仍不幸殉職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