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府北棟大樓延宕18年 監院糾正
嘉市府北棟大樓基地目前做為停車場使用。(資料照)
自2004年政院核列補助經費 至今仍處綜合規劃階段 不經濟支出至少1179萬 市府︰進度延宕有複雜因素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監察院調查「嘉義市政府興建北棟大樓案」,認為行政院二○○四年同意核列北棟大樓興建計畫補助經費後,市府未能果決及積極處理相關複雜問題,且因執行策略欠缺穩定性,迄今已逾十八年,本計畫仍處綜合規劃階段,無法達成預期目標,致市府相關單位暫借使用的場所無法標售,且本計畫之不經濟支出,包括終止契約所付之委託建築師規劃設計費等至少一一七九萬元,確有怠失,近日通過糾正市府。對此市府回應,北棟大樓進度延宕,有複雜的因素,會確實檢討改善。
議員︰多花錢無進展 欠市民一個交代
昨天議員吳上明總質詢,問市府官員「年底發包有把握?」疾呼本計畫是重大建設,市民很期待,「人在做,天在看」該做就要趕快做。
議員蔡文旭受訪說,市長黃敏惠二○○五年就任第一任市長後,隔年擱置北棟大樓興建,「無心就無力」此舉影響市府周邊區域的發展,繞了一大圈,延宕了十八年,多花錢還是回到原點,如今黃回鍋第三任市長,欠市民一個交代。
市府︰綜合規劃年底前送內政部審查
市府回應表示,當初民間對市府南棟大樓有不同看法及對「嘉義郡役所」舊建物保留與否有意見,建築師設計北棟大樓無法達到節能減碳目的;時過境遷北棟大樓定位有所轉變,目前興建案正進行綜合規劃,年底前送內政部審查,讓本案盡速完成。
保留中央補助22億餘 不足由市府支應
工務處長蘇文崎說,前市長涂醒哲任內北棟大樓採BTO(興建—移轉—營運)方式辦理計畫,因規劃不符市府辦公需求,市長黃敏惠就任後改採統包方式辦理,重新規劃改回辦公大樓;中央補助的興建款廿二億餘元保留中,因應物價上漲,會再向中央反映爭取經費,不足處再由市府支應。
監院糾正市府六大項疏怠
糾正案文指出,市府疏怠之處有六大項,影響本計畫進度,包括未能儘早確定「嘉義郡役所」文化資產價值;北棟大樓規劃設計時應修正避免再次發生南棟大樓缺失一事,耗時約十年仍未解決:與郭自強建築師事務所在綠建築方面始終無法達成共識:未能儘早釐清並解決物價指數調整款是否納入建造費用計算服務費用;兩任市長(黃敏惠、涂醒哲)在四年內有三種規劃,且執行策略欠缺穩定性;北棟大樓迄未完成,目前使用西市場大樓及東市場大樓的機關場所,原要興建規劃辦理標售,至今仍無法辦理。
「嘉市府北棟大樓延宕18年」大事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