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標租位於台中市縣有地 年收3萬元租金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為了活化公有土地,彰化縣政府今年改變縣有地的管理策略由售轉租,結果民眾反而想價購買地,使得標售6筆有5筆流標僅1筆標租成功,這1筆土地地點在台中市清水區的住宅區,得標年租金3萬800元,面積40.53坪,換算每坪年租金約760元,土地整理日後都可作為停車或倉庫運用,用途廣。
縣府今年首度進行縣有地標租作業,結果不如預期,不過,標租出去的土地,地段距離彰化縣遠、管理較為不易的台中市,也算為改變策略做了良性的開端,縣府不氣餒,擬擇期繼續啟動標租程序。
6筆土地分別坐落在台中市西區、清水區,以及彰化縣員林市、和美鎮等地,商業區、住宅區都有,市區地段位置不錯,其中,台中市土地從日治時代台灣中部行政區稱為大台中州,約於1951年左右,重新劃分縣市行政區域並分財產,因此產生彰化縣擁有坐落在現今台中市的土地。
財政處副處長楊素祝表示,在土地出租開標之前,很多民眾打電話來縣府詢問,多數考量承租土地須花錢整地,8年租期的建物成本回收效益,租期到期須重新競標,到時若別人標得租金較高,要看原承租人願不願意以那最高決標金額優先競標,評估面向點,反表明希望價購。
楊素祝指出,6筆標租租金,縣府依照當期申報地價訂定標租底價,低於市場行情,可惜,可能受大環境景氣影響,加上,空屋多,民眾可以選擇的物件也多,觀望後未投標。
這次標租完成的土地,租約2年,楊素祝說,該筆土地目前雜草叢生,位處地勢低窪區,民眾承租後可能整理成倉庫或停車場空間運用,一舉解決土地閒置衍生環境髒亂的問題。
同樣位處台中市商業鬧區的土地,不少民眾投石問路,最後無人投標,這筆土地現況,經過縣府綠美化,價值性高,民眾反而想買不想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