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落實夾停車單 補繳傷荷包
2010/02/02 06:00
有民眾質疑市府交通處未落實夾停車收費單,交通處表示,現在除了用訂書機訂,還用橡皮筋圈住。(記者蘇金鳳攝)
多50元工本費 騎士不滿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一位讀者向本報爆料,表示在福星路停放機車,要騎走時並沒有看到停車收費單,但隔一陣子卻收到延遲繳款通知單,變成要繳停車費20元及50元工本費,讓他無法接受,他懷疑市府交通處為了工本費的業績,未落實把收費單放在機車上。
交通處:擺放方式已改善
交通處停管科表示,相信收費員不會故意不寫停車收費單的情形,由於過去停車收費單的擺放方式受到民眾批評,正全力改善中,目前正採取除了把收費單用訂書機訂起來,並且會再用橡皮筋把收費單綁在車把上,若民眾認為收費員未落實把停車收費單夾在機車上,歡迎民眾來投訴,停管科絕對會進行調查。
一位讀者向本報投訴表示,去年的2月曾經在福星路段停過車,大約在去年4月左右接到了停車費的催繳通知,因為當時時間已久,自己只好當成是停車單據不慎被人抽走而自認倒楣,繳納了20元費用以及50元的工本費。
騎士點名福星路未夾單
該位讀者表示,最近又收到催繳通知書後,停車紀錄上記載的停車時間是2009年11月24日,他記得很清楚,當天騎乘機車離開時,並未看見機車上面有夾放任何的停車費單據,尤其是他並不常在福星路的停車格中停放機車,卻這麼剛好在這兩次的停放中停車繳費單都掉落,何等巧合?
該位讀者表示,他不認為停車收費單是被風吹走,而且強烈質疑相關人員根本未在機車上夾放繳費通知單,甚至為了個人獎金而未落實夾放單據的動作,畢竟訂放單據至機車上也需要耗費一些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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