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社工上銬 北市警局長︰於法有據
2024/03/14 05:30
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左)昨天針對上銬移送兒福聯盟陳姓女社工,出面說明,右為文山二分局長李紹榆。 (記者王冠仁攝)
戒具不該暴露 偵查隊長記申誡
〔記者王冠仁、邱俊福/台北報導〕台北市警方偵辦劉姓男童遭虐死一案,拘提兒童福利聯盟陳姓社工並將其上銬移送,此舉引起不少民間團體不滿,認為警方對陳上銬違反比例原則,甚至砲轟警方作秀。對此,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昨親上火線召開記者會,他表示,依照檢方發出的拘票,警方確實依法可以上銬,同仁將陳上銬移送沒有問題,但過程中不應該讓戒具暴露,因此認定偵查隊長有疏失,將會記申誡處分。
張榮興說,文山二分局偵辦此次命案,警方接受台北地檢署指揮,持拘票和搜索票,前往兒童福利聯盟拘提陳姓社工到案說明,並解送北檢複訊,警方是依法執行職務;警方製作完陳姓社工的警詢筆錄後,在解送過程中,有替陳戴上帽子和口罩,確保當事人的名譽跟隱私。
至於目前各界關注在使用戒具的部分,經審酌整個案子的情節,確實有未符合比例原則的狀況,對於帶隊疏忽的偵查隊長,將會記申誡處分。未來此案也會列為案例教育,往後將加強訓練,避免類似狀況再發生。
警政署︰檢討暴露戒具 精進執法作為
張指出,此案使用戒具,是依據「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該辦法規定,使用戒具過程中,要審慎注意當事人之戒具不要暴露;但陳姓社工移送時,其戒具確實有暴露,對當事人的影響很大。使用戒具沒有問題,但帶隊的偵查幹部要審慎評估此案相關狀況,因此認為確實有一些疏失。
警政署表示,已責成北市警局針對暴露戒具遭媒體拍照,同時加以審酌嫌疑人上銬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等,進行檢討改進、精進執法作為,以保障執勤安全,並兼顧人權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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