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綠能業者索賄560萬 前台西鄉長林芬瑩判12年 夫婿13年半
2023/05/17 05:30
無黨籍前台西鄉長林芬瑩(右)與夫婿丁文彬涉嫌透過白手套向綠能業者索賄,昨分別被判決有期徒刑12年、13年6月。(圖:取自丁文彬臉書)
〔記者黃淑莉、鄭旭凱/雲林報導〕無黨籍前雲林縣台西鄉長林芬瑩及夫婿涉嫌向綠能業者索賄五百六十萬元,雲林地方法院昨天以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林芬瑩有期徒刑十二年、其夫婿丁文彬有期徒刑十三年六月,兩人皆褫奪公權五年;由於「綠能蟑螂」橫行,雲林縣至今引發的貪瀆案已累計三案,涉案者包含兩鄉長、一議長及三議員合計六人,都可能因貪瀆而招致牢獄之災。
阻擾通行路權申請 再向業者索賄
判決書指出,太陽能光電業者自二○二○年起,多次向台西鄉公所提出架空電桿租用及林帶通行權申請皆遭拒,業者於是透過內定下包商王姓總經理協助,王男再透過和丁文彬相熟的林水生充當白手套,向公所申請核發路權。
丁向林男傳達,每一甲地路權須給付四十萬元,經過斡旋,綠能業者支付現金五百六十萬元給丁,另一百廿萬元給林男當公關酬謝費。
判決書指出,丁文彬是在林芬瑩知情的情況下向廠商接洽並收賄,收賄當日林芬瑩也目睹丁文彬將裝有賄款紙箱放回車上,足以認定林和丁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因而分別遭求處較重刑責,林水生屬行賄方,被判十月、緩刑四年,褫奪公權兩年,王姓包商和另名沈姓業者均判三月,得易科罰金。
雲縣「綠能蟑螂」橫行 迄今3起貪瀆
其他案件包括,前民進黨籍口湖鄉長林哲凌,涉嫌利用光電系統業者在土地取得與施作期間遭居民、養殖業者圍路抗爭,藉機向業者索賄七百五十萬元,被依貪污等罪嫌起訴;國民黨籍雲林縣議長沈宗隆、議員王又民及無黨籍議員黃文祥、許留賓,涉嫌以工程款夾帶賄款的方式收賄共兩千六百餘萬元,沈宗隆目前仍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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