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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新娘隆鼻 險失明、臉留疤 醫師起訴

2022/05/05 05:30

準新娘隆鼻導致左眼只能看見距離10公分的光影,幾近失明,臉上還留下緊急開刀的恐怖疤痕,台北地檢署昨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將方男起訴。(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吳亮儀/台北報導〕廿多歲的準新娘在結婚前,前往台北車站附近某醫美診所隆鼻,方姓醫師誤將微晶瓷打進她鼻子的微血管,微晶瓷流入她的左臉頰後壓迫到視神經,導致她左眼只能看見距離十公分的光影,幾近失明,臉上還留下緊急開刀的恐怖疤痕,讓她痛不欲生,台北地檢署昨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將方男起訴。

微晶瓷誤打入血管 壓迫視神經

檢方調查,去年三月十二日,方男替被害女子隆鼻時,要將微晶瓷注入她的鼻樑內,原本要打兩劑,但第一劑還打不到一半,她的左臉就感覺劇烈疼痛,且未隨著休息而稍減,診所隨即將她送至台北長庚醫院急救。

急診醫師發現,方男打入她鼻樑內的微晶瓷,竟進入微血管中,且隨著血流而流進左臉,緊急替她手術,但打進臉部微血管的微晶瓷已壓迫到了她的左眼視神經,最終仍挽不回她的左眼視力,還在她的左眼皮上方至眼皮下靠近鼻樑處,留下一道駭人的傷疤。原本想在婚前將自己變得更漂亮的她,術後痛不欲生。

手術同意書上寫使用玻尿酸

負責隆鼻的方男事後被控過失致重傷害罪,方男庭訊時辯稱隆鼻前已充分向她說明可能導致的後遺症或相關副作用。但檢方勘查被害女子的看診紀錄及手術同意書,發現當初她所簽的同意書上是寫使用「玻尿酸」,而非「微晶瓷」,認定方男涉有醫療過失而予以起訴。

記者昨致電此醫美診所,診所指方男不在,至截稿前,方男也未回電記者說明。方男被起訴後,官網上有不少名人加持的此醫美診所,已將方男的簡歷下架。

微晶瓷是一種生物軟陶瓷填充物,注射進入組織間,會形成類似骨架的效果。衛福部醫事司司長劉越萍提醒,民眾接受美容醫學手術及處置,勿輕信誇大不實行銷話術,優先選擇通過美容醫學品質認證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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