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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好老公 約會遇通緝狼 假身分17年 性侵被抓

2020/10/20 05:30

約會遭性侵示意圖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患有「情感性思覺失調症」的女子「小美」(化名),年近40還沒交過男友,去年3月羨慕友人有好老公,經友人介紹,與一名60歲大叔會面,兩人第一次見面,即被帶去租屋處性侵,「小美」返家向母親哭訴下體流血,驗出「處女膜新撕裂傷」提告,警方追查,發現這名老惡狼竟是冒用他人身分17年的毒品通緝犯曾春銘。

曾春銘判8年8月

橋頭地院日前審結全案,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曾徒刑8年8月。判決指出,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患有「情感性思覺失調症」的小美,去年3月向女性友人傾吐很羨慕她有好老公,很想交男朋友,之後,在友人介紹下,以電話相約與一名大叔在左營舊城國小見面。

兩人步行聊了一下後,就被大叔帶去附近租屋處,一進屋小美就被上下其手,不顧小美的反抗,被大叔性侵得逞,事後,小美被載去公車站搭車返家,上了公車就用LINE和母親說,「我被騙了,被騙去他家,下體都流血,我還以為他是個正經的人,發現他是個老色鬼。」

小美自小母親就十分保護她,盡量不離視線,生活相對單純,平常少與男性聊天,頂多與異性透過LINE對話,從未主動跟陌生男子外出。

事發後,母親爆氣立即帶女兒到醫院驗傷,發現「處女膜受有新撕裂傷出血」,小美母親多次找對方理論,對方都避不見面,後來回電威嚇,「你們是不是要錢…我是兄弟(流氓)」。

小美母親最後訴警偵辦,警方今年2月間循線追緝到性侵小美的男子,他以「張仁鄉」的身分冒名應訊,被警方識破,發現他是1995年因毒品案遭通緝的曾春銘。

曾嫌否認犯行,辯稱小美主動約他到住處,在其面前自慰致下體出血等,橋頭地院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徒刑8年、偽造私文書罪判刑3月及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刑5月,合計8年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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