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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速寫》創量刑模型 法界稱吳燦基準

2020/04/01 05:30

最高法院院長吳燦。(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吳政峰/台北報導〕以刑事審判見長的最高法院庭長吳燦,曾參考兩公約及美日學說,在判決內逐一列出前科、犯後態度等為10項量刑因子,發展出量刑模型,被法界稱為「吳燦基準」,至今難以撼動,未來擬出任司法院「量刑委員會」召集人,外界認為,以吳燦的執行力、司改企圖心,對於改善最高法院限量分案、建立公平分案機制等諸多要項,可以大刀闊斧進行改革。

吳燦雖未擔任過任何法院院長,不過,由於他一向以審判品質著稱,備受肯定,在法界頗具知名度,這次能在最高法院遭受外界批評分案不公等爭議下接任最高法院院長,多位最高法院、高院法官都不意外,同時認為,最高法院院長人選不需要論資排輩,也不是在清理表面上最棘手的大量「積案」問題而已,而是勇於清理積弊、陋規,讓分案透明即是一例,否則容易遭當事人批評分案不公,另外,如果不廢除限量分案,就有從中動手腳的空間。

投入司改 刑庭重量級大老

吳燦投入司法審判改革多年,擔任司法院刑事制度研議委員會委員,也是律師轉任法官審議委員及法官書類審查委員,而他成為刑庭重量級大老的關鍵點,則是2013年審理吳敏誠殺人案時,發展出「盤點存貨」模型,成為量刑典範,俗稱「吳燦基準」。

至今仍是無可撼動的參考架構

在吳燦創設量刑盤點之前,法官量刑莫衷一是,直到我國將兩公約內國法化、吳燦參考兩公約及美日學說後,逐條列出刑法第57條前科、品行、素行、犯後態度、犯案手法等10項指標,一一盤點才能評議量刑,科學審案轟動法界,至今仍是無可撼動的參考架構,因而入選量刑委員會,升任最高院院長後,擬出任召集人。

改革最高院積弊 被寄予厚望

吳燦傳承經驗不遺餘力,時常將研究心得、判例等著作文章,刊載在司法周刊、月旦法學雜誌、法官協會雜誌上,供法界研討,吳燦的裁判品質亦受肯定,稱為泰斗不為過,去年原獲得法官協會推薦出任大法官,但他謙虛懇辭,如今接任最高法院龍頭,可望加速改革最高法院存在已久的各項積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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