厭女不准嫖客嫌醜 「進門就得付錢」引亂鬥
2020/03/01 05:30
林姓輕熟女在網路論壇上以辣妹照「騙」,吸引尋芳客上門。(取自網路)
網路辣妹豔照吸客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在新竹租屋經營情色工作室的34歲中國林姓輕熟女,在網路論壇使用年輕辣妹照吸客,小她1歲的陳男上門,發覺林女本人不是照片上的辣妹,轉頭要走,但林女自創的內規認為,既要尋芳,人進門了就得給錢,沒有「打槍」的權利。因2人各有堅持,引發一場激烈亂鬥,最後陳男咬傷林女,林女也因強阻陳男離開挨告強制罪,雙雙吃上官司。
登門認為圖人不符
檢警追查,林女去年底在網站上張貼年輕養眼女子照片,陳男與她約定性交易,依約前往林女位於新竹市1棟大樓9樓的情色工作室。但一進門,發現林女外表和年紀看起來,都不是照片上的年輕貌美女子,認為「 被騙」,轉身想要離開。
9樓纏鬥 打到8樓
林女認為陳男上門買春,人都踏進門了就得給錢,衝上前從後方熊抱陳男阻止他走,陳男使勁想掙脫,林女再抱住陳男右大腿仍「不准」他離開,接著又拉住陳男背在身上的背包帶。2人從9樓纏鬥到樓梯間,再揪扯到8樓。
陳男稱,因為脫離不了「魔窟」,無計可施下張嘴咬傷林女左手指;林女吃痛鬆開手,陳男掙脫逃走。
台男、中國女皆吃官司
林女事後驗傷,顯示受有左手0.5公分撕裂傷、左手擦挫傷、頭皮挫傷及背部等多處挫傷,持驗傷單向警方報案,提告傷害;陳男則認為自己是為了掙脫對方才張口咬人,主張「正當防衛、緊急避難」。但新竹地檢署認為雙方都要擔負刑責,陳男涉傷害,林女則涉嫌強制罪,都被起訴。
據了解,來自中國廣東的林女當初嫁來台灣,離婚後成為「1樓1鳳」個體戶。她除了本次發生交易糾紛,過去也曾被男客指控不滿意想離開,林女竟拿出2支手機,稱男客一進門,男友就透過手機監控,若反悔不給錢就要「給你好看」。這次再度「鬧事」,房東獲悉後已要她搬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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