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眠藥吃不完上FB賣 慘!輕熟女觸販毒重罪
2019/09/17 05:30
賴女將吃不完的管制安眠藥放上臉書社團販賣遭判刑。 (記者張議晨翻攝)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管制藥物不能賣!賴姓輕熟女因缺錢,將沒使用完的處方安眠藥放上網路販售,陳姓女子買回後,認為安眠藥無效想要退貨被拒絕,憤而向衛生局檢舉,藥丸被檢出有3級毒品氟硝西泮(FM2)成分,宜蘭地方法院依販賣第3級毒品罪,判處無前科的賴女3年6個月徒刑。
「服爾眠錠劑」含FM2屬3級毒品
賴女在2017年7、8、9月,3次就診分別領取醫師開的處方藥劑「服爾眠錠劑」54、56、56顆,共領166顆安眠藥。賴女因缺錢花用,竟將吃不完的「服爾眠錠劑」及藥袋,放上臉書社團販賣。
陳姓女子看到貼文,透過臉書私訊賴女購買,隨後匯款7000元取得40顆藥錠。服用數顆後,認為藥效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向賴女要求退貨還款卻被拒絕。陳女不滿退貨被拒,拿著剩下的29顆藥錠,向台中市衛生局檢舉。
經化驗,由於藥丸含有3級毒品氟硝西泮(FM2)成分,賴女被衛生局移送法辦,檢方依販賣3級毒品罪將她起訴。庭訊時,賴女坦承因為缺錢花用,才會將藥錠放上網路販售。
販賣3級毒品 刑期7年起跳
「氟硝西泮」俗稱FM2、約會強暴藥丸,屬於中樞神經抑制劑,是強烈安眠藥物,也是列管的第3級毒品;除醫師處方,依法不得販賣,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3級毒品最輕本刑為7年以上。
賴女無前科情堪憫恕 刑期減半
宜蘭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賴女雖有睡眠障礙等症狀,因缺錢失慮,將藥品販售他人,所幸販售對象僅1人,相較販毒集團對象廣闊,所生危害尚非鉅大,念在賴女無前科紀錄,犯後坦承犯行,頗具悔意,所犯雖面臨最低刑度7年以上,但有情堪憫恕之處,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一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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