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處方藥禁販售/用不完處方藥 可送藥局、醫院回收

賴女將吃不完的管制安眠藥放上臉書社團販賣遭判刑。 (記者張議晨翻攝)

賴女將吃不完的管制安眠藥放上臉書社團販賣遭判刑。 (記者張議晨翻攝)

2019/09/17 05:30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宜蘭縣賴姓女子在網路販售處方藥劑「服爾眠劑錠」,因內含3級毒品成分,被法院依販賣毒品罪判3年半徒刑;藥師提醒,處方藥劑禁止販售或提供他人服用,若用不到或過期處方藥品,須拿至各藥局、醫療院所的藥品回收窗口回收,以免觸法。

羅東博愛醫院藥劑科副主任陳淑謐指出,藥事法強烈規範只要是藥品,均不得有販售行為,且不能將處方藥劑交由他人使用,不僅販賣者,提供者也會觸法,若藥品含有毒品成分,還會違反更嚴重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陳淑謐指出,處方藥開立前,均有登記數量在案,家中有吃不完、用不到的處方藥品,應蒐集後拿至各藥局、醫療院所「回收」,若是感冒藥水,則可與茶葉、咖啡渣一同倒入夾鏈袋,改變藥水酸鹼值再丟至垃圾車。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